办理市内、市外户口迁出手续所需材料及程序如下:
(1)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人事代理协议书;
(2)市内购房迁户的请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物业管理处的交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户接收的请带同意迁入证明;市外迁户的请带准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当地户籍部门接收手续为准);
(3)在本中心借户籍卡原件及开具首页,同时开具同意迁出证明;
(4)市内迁移请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局办理销户、入户手续;市外迁移的请先到越秀区公安局第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及销户再到市外迁入地办理入户。
(注:广州市公安局办理业务需提前预约,预约流程请留意广州市金盾网或微信关注“广州公安”)
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20-83183471、83184453
越秀办证中心电话:020-8311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