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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评审  
发布日期:2005-11-23
 

()申报评审年限:

学历

申报助理级年限

申报中级年限

申报副高或不分正副高级年限

中专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达到该级别资格条件

大专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本科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硕士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博士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该级别资格条件

注:会计、经济、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律师等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已经实行以考代评目前已取消评审(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除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评审。

(二)所需材料:
1、根据要求提交评审材料(评审表见附件);
2、职称外语成绩及计算机成绩需提交原件,评审后退回;
3、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评审后退回;
4、本中心将根据材料,经审核后加具证明意见和推荐意见,报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附件: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评审表

2、《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

3、《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

4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 (粤人发〔2005〕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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